2019-10-12 |瀏覽541|勞動報、網絡
前幾天,我們有看到寧夏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的消息,《條例》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
據了解,此條例是寧夏首部省級制定頒布的全面系統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條例,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消息一出立即引發網友熱議,來自其他省份的網友坐不住了,強烈要求:全國推廣!現在,好消息來啦~多地已明確帶薪護理時間,最多每年有20天。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截至今年10月1日,已有包括:福建、廣西、海南、湖北、黑龍江、重慶、四川、河北、河南、寧夏、內蒙古、山西、云南等13個省份和廣州市、淮安市兩市。■各地的護理時間通常在15天左右■河南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20日■黑龍江則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
河南省:護理假天數每年累計不超過20天
政策來源:《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
2016年5月27日實施
福建省:護理假天數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
政策來源:《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二十七條
2017年3月1日實施
海南省: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政策來源:《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若干規定》第二十四條
2017年9月1日實施
廣西省: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
政策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二十二條
2017年9月1日實施
湖北省: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15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10天
政策來源:《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第十一條
2017年12月1日實施
黑龍江省: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
政策來源:《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
2018年1月1日實施
廣東省: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5天
政策來源: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規定第十七條
2018年2月1日實施
重慶市: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
政策來源: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三十條
2018年3月1日實施
四川省: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政策來源: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
2018年10月1日實施
山西省:計劃生育家庭:子女可享每年不超過15天照料假
政策來源:2018年9月14日發布《關于開展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8〕92號
河北省: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支持其護理照料老年人,給予適當陪護時間。
《河北省老年人權益保護條例》
2018年12月1日實施
淮安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滿60周歲,其子女給予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待遇不變。
《淮安市人口計劃生育實施辦法》
2018年1月1日實施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少于二十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少于十日。
《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2019年1月1日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陪護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2019年1月1日實施
雖然以上政策以地方法規或行政規章的形式明確了子女每年可用的護理時間,且大多規定了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在實際操作中,子女帶薪護理需滿足各種條件。● 各省份都規定了子女帶薪護理需滿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的條件。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規定較嚴格,要求符合“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條件。● 重慶還規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且需要二級以上護理時”的條件。● 福建作為最早將帶薪護理列入法規的省份,相關政策自2017年3月1日起實施已有兩年多的時間。
由于缺細則、限制多、無硬約束,政策落地不順暢,現實中,不少人遭遇護理時間難申請的尷尬。
比如,在湖北一家私營企業上班的馬女士表示,需要哪些證明、走什么樣的程序都不清楚。
在福州一家醫療設備經營企業工作的80后張敏說其公司從未宣導過帶薪護理政策。
1、條款缺乏細則,企業選擇性忽視
今年上半年,四川王女士的母親生病住院,她按照《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的規定申請一周護理時間。
但其所在單位卻以條例規定了前置條件——“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為由,要求王女士出具“母親不能自理”的證明。
王女士無奈地說,醫院無法出具這個證明,“而僅憑我一張嘴說,公司又根本不相信”。
2、地方性法規限制多,難落地
根據廣州市出臺的規定,只有父母、獨生子女本人戶籍均在廣州的才能享受政策,非戶籍老人被排除在外。因此,大量“新廣州人”因父母戶籍在原地無法享受該政策。
在廣州工作的張瑤說,父母住在鄰省湖南,兩個小時高鐵就能到,但她從未享受過政策。
福建省衛健委老齡健康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國家層面的法律尚未有相關規定,老年人在福建而其獨生子女在沒有相關規定的省份工作的,也無法享受帶薪護理政策。
3、無硬約束,落實打折扣
“一說要請假公司就拿年假抵扣。”在廣州某商業銀行工作的唐女士說。
廣州市老齡辦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說,在實際操作中,有的用人單位以程序不明晰為由,變相拒絕員工的請求,有的用人單位擔心讓獨生子女享受政策引起非獨生子女的不滿,干脆“一刀切”不執行。
希望未來能盡快把已出臺的政策落到實處,法律法規得到完善,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能得到有效監督。